8月18日香港律师协会到访东莞市律师协会_大朗律师松山湖律师关注
2018年8月18日下午,香港律师会会长彭韵僖携副会长陈泽铭,前会长苏绍聪、熊运信,理事罗彰南、张达明,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郑宗汉、黄江天,国际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龚海欣及部分会员一行共19人到我会交流。这是自东莞市律师协会1998年7月1日登记成立以来,两会的首次正式会际交流。
东莞市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张社清,监事长张旭东,2008年度执行会长李焕荣,2011年度、2012年度执行会长李健豪,2014年度执行会长骆世明,顾问陈玉伦,秘书长龙开族,副秘书长刘丽芳、卢锦仪以及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刘蓉芳、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张念、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秦逊辉、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兵、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剑等热情接待香港律师会代表团一行。双方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的新机遇”、“两地交流合作的新业态”以及“常态化交流合作平台的选择”三大主题进行座谈。
律师座谈会由陈锡康会长和彭韵僖会长联合主持。
朱小平副局长代表东莞市司法行政部门向客人表示欢迎,对香港法律服务业一直以来对东莞对外经济开放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向客人详细介绍了东莞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基本情况,东莞市委市政府为落实十九大精神、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机遇、争当全省“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的系列政策举措和打造稳定公正透明营商环境的部分前瞻安排,以及由此带来的莞港两地法律服务界深化合作的新机遇。朱小平副局长表示,东莞的地理位置介于广深之间,更是港穗深之间的成本洼地,乘着大湾区建设的东风和轨道交通的便利,东莞的法律服务业具有很大发展潜力,希望莞港两地的律师行业能够进行实质性合作,通过推进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建设以及形式多样的个案合作模式,优势互补,整合不同法域的法律服务资源,为彼此提供业务便利,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两地同仁业绩再上新台阶寻找坚实着力点。
彭韵僖会长介绍了香港法律服务业的部分最新资讯以及香港律师会对于把握湾区建设新机遇、深化香港与湾区同业合作的新设想,陈泽铭副会长、苏绍聪、熊运信两位前会长、罗彰南律师和郑宗汉律师分别就如何善用香港法律服务界的资源优势,深化、优化、创新莞港两地同业的合作模式,资源有效共享以及利用新合作机遇助力两地青年律师的快速成长等议题,分享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莞港两地,无论是产业界,还是法律服务业,一直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和良性的交流互动。当前,“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规划进入全面落实阶段,东莞同时被国家确定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试点城市,将为莞港两地原已相当紧密的经济往来注入大量新元素,为粤港两地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带来全新的机遇。内地和香港的高铁通车、港珠澳大桥的建成,为香港律师同仁提供更多成本控制的新可能。这种新的经济发展变动,一方面带来大量的业务需求,但另一方面,也对法律服务的产品供应、覆盖领域、响应速度、成本控制以及由此而至的品质保证、风险管理带来全新的要求和挑战。
市律师协会和香港律师会均表示,莞港两地法律服务业合作空间大,有效搭建和利用莞港两地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平台,可以促进莞港法律服务业资源整合,可以将东莞律师广阔的商业网络关系和香港律师国际化的服务水平相结合,组建与大湾区产业发展高度吻合的法律服务团队,构建国际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模式,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现实法律服务需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双方并就近期签署香港律师会和东莞市律师协会的合作协议书、开展两地继续教育和专业进修资源互惠共享尝试以及提供形式多样的日常交流机会等达成共识。一致表示希望莞港两地协会能在延续过往合作基础上,继续推动粤港两地律师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营造更多常态化的交流方式和平台,造福两地同业。